当前位置: 亚美集团(中国)官方网站 > 党群工作 > 企业宣传 > 党建政研

严以用权为民服务

时间:2015年11月18日  来源:  作者:广州分公司 韩利斌 阅读:  字体:

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也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三严”之中,严以修身是基础、是起点,严以律己是保证、是要点,严以用权是目的、是落脚点。修身好了、律己好了,才会用权好;用权好了,又反过来也会促进律己和修身。所以,严以用权是“三严”的关键和根本。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严以用权,就是要依法用权,按制度办事,坚持用权为民,心系员工。严以用权,就是要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通过认真学习思考,我认为要做到严以用权,必须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习近平同志说,“作风问题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正确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是作为一名企业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和从政道德底线”。权力为公,是光明大道;权力为私,是地狱之门。为官只有用权为公,才能得到员工的称赞和尊重,否则就会让员工不耻和诟病。我们应该明白,公权是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用权当知权为“公器”。用权为公,守住公与私的分界线,绝不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手中的权力再大,心不能乱想,嘴不能乱吃,手不能乱伸,脚不能乱走,身不能乱动,笔不能乱签。不论官大官小,凡事只是一个“公”字,把公权改为私姓是决不允许的。管住权力,监督得力,权力才会安分守己。对待公权,要始终有平常之心、戒惧之意,淡泊名利、坦然处置,筑牢慎权慎行的防火线;使用公权,要时刻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底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置于群众监督的阳光下。

二是处理好权与责的关系。权力是实现职责的必要手段,尽责是行使权力的目的。多大权力就要担多大责任,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作为。权力本身具有两重性,用好了可以造福企业,用得不好就会危及员工。正确处理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就必须做到有权有责、权责相称、权责一致;有权无责、权大责小、权责分离,必然导致不作为和乱作为。正确把握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是领导干部素质高低,担当强弱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进行座谈时强调,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要践行好“三严三实”要求,就必须恪守从政之德,筑牢思想防线,把准法纪高压线,正确行使权力,把“严以用权”作为为官从政的基本准则,做到职权一致、责权对等。要敢于担当责任,做到为民用权。不到湖边雁不落,为官莫忘责任重。用权为民还是以权谋私,始终是对党员干部的严峻考验。党员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责无旁贷地承担起为人民服务的责任。一个敢于担当责任、敢于对人民负责的干部,才会把手中的权力用在人民身上、用在办实事上。要扎实履职尽责,以焦裕禄等先进模范为镜,发扬“老黄牛”精神,能担重任、敢涉险滩、勤于耕耘,不用扬鞭自奋蹄。

三是处理好义与利的关系。“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义”教人奉献,“利”诱人占有,前者把人生变成一次义务的履行,后者把人生变成一场权利的争夺。唯物史观认为,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有利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思想和行为,就是义,否则就是不义。利有正当之利和不正当之利,通过正当途径和合法手段获得的个人利益,就是正当之利,反之就是不正当之利。坚持义利统一的原则,摆正各种义利关系。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从根本上是一致的,义利统一成为必然的趋势和方向。但义利之间,企业、个人之间也会有矛盾的对立,因此要坚持原则,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反对把个人利益置于企业利益之上。

中国人的人生哲学总是围绕着“义利”二字打转。当干部手中有了权力,各种诱惑、算计,各种讨好、捧杀,往往会使领导干部成为被“围猎”的对象。防止成为被“围猎”的对象,领导干部必须心中有戒、心中有法,行得正、坐得端,表里如一、言行一致。“不给别人一丝送礼的理由,不让自己有一丝腐败的念头”,因而定力如磐、雷打不动;“一辈子把‘后门’关得紧紧的,而为人民服务的‘前门’始终敞开着”,故而一生清廉、一生平安。古语云:“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对领导干部来说,不怕物质诱惑多么炽烈,就怕内心自律溃败;不怕监督存在“留白”,就怕不能战胜“心贼”。要正确处理好“义”和“利”的关系,别让自己掉进唯“利”是图的歧路和“见利忘义”的错路。

四是处理好小与大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修身、用权、律己,谋事、创业、做人,贯穿领导干部工作生活方方面面,严和实是一件一件事情、一点一点修为积累起来的,必须落细落小,多积尺寸之功,经常防微杜渐。”小事之中有党性、小节之中有原则。有人认为吃点喝点不为过、收点拿点不犯法;有人习惯用“只有这一次、大家都这样、不是我一个人”开脱自己。党员干部出“大”问题,往往始于破坏“小”规矩。“小节”,一边是违纪,一边是违法。作为领导干部就要对自己要求更严,“每天砌一块好砖,人生才会有一面好墙。”多做好事,少做错事,不做恶事。要严守规矩,搞一次特殊就会丢一份威信、破一次规矩就会多一份差错、谋一次私利就会留一个污点。一切按法纪办、制度办和规矩办,方能不逾矩、不越轨、不犯规。要慎独慎微,居不妄想,行不妄做,心不妄动,思不妄发,自觉将自己置身于阳光之下、组织之下、人民群众的目光下,坚守道德底线、远离法纪红线、提升信念高线、划清交友界线。

总之,严以用权还要做到四个字:一是“公”字最重要。严以用权首要是秉公用权,要树立“权为民所赋”的意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古语云“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了官员掌权用权唯“公”论之行之,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从落马官员“忏悔录”看得出来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而治吏难就难在“严以用权”。为防止权力之洪泛滥,领导干部必须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任何时候都要将“用权为公”作为干事创业的出发点,牢记公仆身份、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把企业员工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把员工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堂堂正正做人、光明正大用权。 

二是“责”字记心间。官越大、权越重,责任越大,换言之,权力意味着责任,没有不承担责任的权力。领导干部必须时刻自我提醒权力越大、责任越大,避免因位高权重而忘乎所以,不能得意于手中的权力而淡漠忽略自己应尽的责任。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对制度要求要落实,不能“放水”,不能“留后门”,防止执行制度走过场。要增强监督意识,也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在复杂的环境下,要经得住考验,不当“糊涂官”,不作“太平官”,牢记为民谋利的责任使命,以戒慎戒惧的心态行使权力。

三是“特”字要摒弃。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其本质是一个“特”字,其表现就是:放纵行使权力,把权力当私器,随意破坏组织纪律和规则程序,以权谋私,使之变为不受制约的特殊权力;追求权力占有和独特享受,把权力当作身份、等级、荣誉、地位和权势的资本,讲究排场和特殊享受,甚至炫耀权势。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权力具有工具性、功利性,权力的最大诱惑在于:有“权”则有“特权”,即有“利”可图,一旦搞特殊,权力就从恶如崩,立即就陷入用特权谋私利的万丈深渊。因此,特权是祸根,要摒除特权思想,心存敬畏不搞特殊,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领导干部要以焦裕禄为榜样,严以用权,以行动诠释人民的权力为人民的深刻内涵;要自动摒弃特权思想,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能力;要按制度、按规矩行使权力,始终做到克己奉公,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权生态环境,切实彰显公平正义之采,永葆共产党员纯洁性和先进性。

四是“廉”字永不忘。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民主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的原则,针对关系群众利益、全局利益的问题,努力做到不以权压人,注重从制度、机制上解决问题,按规矩办事。敢于接受来自各方的批评和意见。要强化正风肃纪,对于不正之风,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时刻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对条规戒尺心存敬畏。作为领导还要对下属干部强化教育和监督。要推动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健全,为权力的行使营造好的制度条件,让领导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员工的监督。 



责任编辑:曾广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