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政工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年07月18日  来源:  作者: 阅读:  字体:
                                  中铁一政职〔2013〕1号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
    为做好2013年度集团公司政工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文件
    本年度政工专业职称评审继续执行《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暂行办法》(中铁一政职[2005]02号),《关于做好2006年度政工专业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中铁一政职[2006]01号)中对政工专业职务破格评定条件的修订条款,并作以下补充说明:
   (一)关于省部级作品的说明
   近三年,在省部级以上报刊独立发表过2篇以上,具有较高水平、每篇3000字以上,有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以及群众工作方面的理论文章。
   其中股份公司《中国中铁党建》、《中国中铁》报、《中铁工运》,总公司党校《学习与探索》,可列入省部级作品刊发范围。另外,近两年在股份公司《简报》、《情况通报》、《纪检监察信息》上发表的3000字以上理论文章,论点独到、论据充分、有指导意义,经股份公司政工职评办公室认可后,可作为申报作品,按省部级论文对待,最多只可用1篇。
   (二)关于外语考试的说明
    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参加工作的,申报高级政工师,必须参加所在地组织的全国职称外语B级(含)以上考试,且达到人事部根据当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确定的各语种通用标准分数线,并长期有效,企业所在地省级人事部门确定的分数线不作为参评依据。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申报高级政工师,可免试外语:1、取得国家认定的外语专业专科(含)以上学历者,2、获得国家统一组织的大学外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定的硕士(含)以上学位者,3、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纪检干部”、“优秀工会工作者”等以上级别荣誉称号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员,4、担任政工师期间,长期从事野外工作,且连续工作5年以上。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必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二、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组长:张为和
    副组长:王恩华  曹根子
    成  员:孙群实 柯满堂 王永江 张瑞生 刘海峰 刘绥安
    中评委主任:张为和
    副主任:王恩华  曹根子
    成  员:孙群实 柯满堂 王永江 张瑞生 刘海峰 刘绥安
    专业评议组:柯满堂 王永江 任立新 孟 峰 范东方
    三、申报材料清单
   (一)高级政工师
    1、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2、参评论文(不少于5000字)。
    3、破格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登记表(符合破格条件时使用)。
    4、中央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情况简表。
    5、学历证书,外语成绩(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网上打印成绩单一并上报),专业职务资格证书(政工师聘任令)。
    6、省部级作品2-3篇(只复印作品发表报刊的封面、目录和作品内容)。
    7、起草或主持起草的代表作品3篇(近三年起草的重要报告、文章,不得与省部级作品重叠)。
    8、荣誉证书、获奖证明。
   (二)政工师
    1、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2、学历证书,外语成绩(外语综合C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网上打印成绩单一并上报), 专业职务资格证书(助理政工师聘任令)。
    3、代表作品(近三年起草的重要报告、文章,不少于2篇)。
    4、专业工作总结(任助理级以来,书面版和电子版)。
    5、荣誉证书、获奖证明。
   (三)助理政工师、政工员
    1、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2、学历,专业职务资格证书(政工员聘任令)。
    3、荣誉证书、获奖证明。
   (四)套改专业职务
    1、《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政工专业职务套改审批表》。
    2、学历证书等(同所套改的政工专业职务材料清单)。
    四、职评费用
    高级政工师600元、政工师400元、助理政工师200元、政工员100元,中级套改200元、助理套改100元、员级套改50元。
    五、相关要求
   (一)在外借调、助勤人员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参评,请各单位及时通知,避免遗漏。
   (二)填写高级政工师申报材料时,请注意保持《简表》与《申报表》内容一致,填写《简表》,不得更改表格格式。《简表》中“任现职后主要专业工作和业绩”,紧密围绕参评条件撰写,内容充实,字数不超过800字。《简表》用A4纸打印后,在复印机上放大122倍成B4纸,一式12份(2份正式件、10份复印件)报集团公司。
   (三)申报材料中个人发表的省部级作品,个人起草或主持起草的代表作品,必须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查,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四)申报材料中相关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同时将材料按顺序排好,不作装订,由集团公司政工职评办公室统一装订。申报材料中相关表格需要填写单位或部门意见的,必须由所在单位或部门相关领导签字、盖章。    
   (五)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二份,请于8月23日前报集团公司政工职评办公室(党委干部部),8月9日前请将《中央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申报高级任职资格情况简表》和参评论文的电子版,报政工职评办公室先作审查后,再正式上报相关材料。
    联系人:谢 群(OA)    联系电话:029—87864950
    附件:
    1.《参评论文》封面
    2.中央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申报高级任职资格情况简表
    3.破格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登记表
    4.《申报材料复印件》封面
    5.《报送材料明细表》封面
    6.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政工专业职务套改审批表
                                        
                                                集团公司政工专业职务评定领导小组
                                                         2013年7月15日

附件: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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